关于深入务实推进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务实推进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的通知
(渝委组〔2014〕106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党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4〕13号)、《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渝文明委〔2014〕3号)精神,为全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以下简称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促使广大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采取单位统一报到与个人分散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位统一报到。各单位党组织可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单位所在社区或单位党员相对集中居住地社区报到。对驻区单位较多的社区,为避免多个单位组织在职党员到同一社区“扎堆”报到现象,各单位可提前与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就近就便、有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统筹协调、合理确定报到社区。
个人分散报到。对单位党组织未统一组织报到或不便统一组织报到的,由在职党员持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报到单(样式附后),到本人常住地社区报到,并将回执单及时反馈单位党组织。对单位已统一组织报到的,在职党员也可根据自愿原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到本人常住地社区报到。党员领导干部在社区建立有联系点的,原则上选择到所联系社区报到。
在职党员因疾病、长期外出、工作需要不能公开身份等特殊原因,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可延缓或不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如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调整报到社区的,应在调入新单位或迁入新居住地一个月内到新社区报到,并及时向原报到社区党组织报告。新党员要在入党后一个月内到社区报到。
二、务实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根本目的是要发挥在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推动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在职党员应在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对统一组织报到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加强社区大党委建设,通过组建红岩志愿服务队等方式,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组团式服务。分散报到的在职党员,要在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本人工作性质、特长爱好等,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各单位和社区党组织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要坚持简便易行、务求实效原则,合理确定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每年至少做到“四个一”,即认领1个服务项目(服务岗位)、联系1户社区群众、参加1次志愿服务、提出1条社区建设合理化建议。
各社区党组织在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时,要立足本社区实际,兼顾个人特长和群众需求,充分利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活动场地和设施,积极提供服务项目、服务岗位,以及政策宣传、民事调解、法律援助、扶贫帮困、助残助老、关爱留守儿童、环境治理、家政服务等各类特色服务,让在职党员自主选择,切实调动在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指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实施,组织在职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经常性了解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和服务情况,并将其纳入党员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并参加志愿服务,作出示范。各区县党委组织部要加强统筹,根据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情况搞好协调,务实有序推进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工作。各街道(乡镇)和社区党组织要抓好管理服务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报到接洽和登记,建立服务台账,做好服务记录,定期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和服务情况,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强化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工作的统筹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要紧扣社区需要和群众需求,制定服务方案,落实服务项目,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搞“一刀切”,不提过高要求,让党员好参与、做得到,真正取得实效。各社区党组织要提前摸清群众需求,分类设置服务项目及服务岗位,方便在职党员认领,同时,要注意统筹整合力量,因地制宜组建各类特色志愿服务团队,开展组团服务。
抓紧启动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把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及时启动、抓紧实施,确保在今年12月底之前做到“应报到、尽报到”。各社区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有条件的力争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各地各单位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三处。联系人:李亚聃;联系电话:63898581。
附件: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回执单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党组织:
我单位中共(正式/预备)党员 同志,联系电话: ,现到你处报到,请予登记并安排参加社区相关服务活动。
(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回执单
党组织:
你单位党员 同志已于 月 日到我处报到登记,认领的服务项目(服务岗位)为 。衷心感谢你单位对社区工作的大力支持!
(社区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登记表
单位党组织名称:(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中共党员 |
到社区报到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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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称 |
报到日期 |
认领服务 项目/岗位 |
联系电话 |
类别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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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中共党员”对应栏须注明“正式”或“预备”;
2、“到社区报到的相关信息”应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和“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回执单”上的信息为准;
3、“类别编号”:① 是指“单位统一报到”,② 是指“个人分散报到”。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
单位党组织名称:(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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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式党员 (人) |
中共预备党员 (人) |
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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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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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散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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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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